我院法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论文正式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10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时间节点安排

申请答辩论文必须经过导师确认后才能提交,如导师不同意则不能参加答辩。

 1.请申请答辩同学于4102400前按照“二”的步骤提交答辩论文,并请导师于4132400前完成线上确认。

 2.56-510日按照“三”的各项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答辩相关表格(纸质版)。未提交者,不得参加答辩。

 3.511日、512日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4.5月底,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论文制作由法学院统一安排。


二、网上申请答辩

拟参加20245答辩的同学,必须进入上海财大教学管理系统,在“毕业与学位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答辩

未进行网上申请的不得参加正式答辩

网上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41024:00。因论文送盲审未返回结果的视实际返回结果时间提交论文。具体步骤详见教学管理系统“论文与学位进度”中相关文件。


三、提交材料

56日至10日需提交表格(纸质版)如下:

相关表格下载: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毕业与学位”中分别下载打印(进入“论文答辩”,相关文档下载);

A、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3份):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使用专题研究类学位论文),学生本人填写好学位论文自评表。

B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学生本人填好并签名贴好照片,请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名,如导师未签字不得参加答辩

C、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3)交空白表

D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记录及决议书(1份),交空白表

E授予硕士学位个人数据表(1份),粘贴好照片


四、论文答辩后注意事项

论文答辩结束以后,通过的同学需要在515日中午1200之前将自己的毕业论文再次修改,用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如未能通过,不能获得学位。


五、网上图书馆提交论文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终稿登录教学管理系统上传论文并由导师审核后提交图书馆。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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